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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1号娱乐

2024-11-08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7月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以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督促检查。二是强化整改落实。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形成《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完成一条、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以巡促进。把整改工作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共同富裕”等重点工作统筹起来,一手抓工作,一手抓整改,在工作中落实整改要求,在整改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集体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6人,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5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区农业农村局党委理论中心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开展交流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严格落实中央粮食安全政策,全面完成粮功区“非粮化”清零任务,与乡镇签订承诺书,落实“非粮化”管护主体责任。推进“3 x”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培育省级数字农业工厂1家、农业龙头企业3家、现代农业园区1个、10亿元全产业链2条,出台“衢州玉露茶”省级团体标准,并对“3 x”政策中不合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关于“推进强村富民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局领导班子联系重点乡镇制度,有序推进“跑步鸡”、稻渔综合种养等共富产业项目建设,梳理农民增收案例,组织业务培训,落实农民增收帮扶举措。加强村办企业监管,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注销关停村办企业38家,规范提升28家,成立片区化村办企业2家。兑现扶贫助困政策,2021年、2022年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赔付率均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三、关于“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将云溪乡等未来乡村建设乡镇纳入城乡提升区对乡镇综合考核,每月进行督导调度,孟姜未来乡村建成开园。结合全国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现场会衢江点位的现场考察工作,对“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沿线村庄风貌、庭院环境等人居环境进行整治,加强垃圾分类等信息宣传,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检查工作,在衢江发布上进行“红黑”榜晾晒9期。

四、关于“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动农业主体规模发展,集中整改期间清理取缔不符合条件的市级示范合作社,培育区级示范合作社1家。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出台“衢州玉露茶”省级团体标准,在高铁站、机场等区域开展“衢州玉露茶”品牌宣传,组织农业企业参加省农博会、第二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农展会,推动荷鹭等10家农业企业与亚运会供货商成功签约,“衢江山农”及品牌主要授权企业销售额超过1亿元。加强农业项目管理,落实《关于印发衢江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展数字农业,新增省级数字农业工厂1家。

五、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关于印发衢江区2023年农产品监测计划的通知》,明确各乡镇全年度检测任务并将完成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2023年1月至12月,各乡镇共开展农产品快检7209批次。落实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责任,向主体发放农药禁限用清单、生产记录本。大力推广合格证使用,2023年1月以来,开具农产品合格证628批次12870张。加强动态管理,截止2023年12月,省追溯平台在库农业主体372家,区级以上示范性农业主体追溯全覆盖。

六、关于“抓法治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将涉农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规范性文件2份并按规程报备。履行普法责任,高质量完成以案释法案例报送。提高干部法治水平,邀请局法律顾问进行授课,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及合格率达到100%。

七、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专题例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党风廉政等工作,多形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选派56名年轻干部交流心得体会。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开展政治家访,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组织各科站自查自纠。在干部选拔中,党委会议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周家村等30个村被认定为区级清廉村居示范村。加强意识形态管理,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确保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八、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大型展会活动产品管理,制定并落实《衢江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采购和保管制度》。优化报账程序,加强与培训机构协调沟通,先完成先审核,分批次报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按时做好资产入账登记,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开展年度资产盘点。制定局工会工作制度,组织工会委员学习基层工会管理文件,规范工会经费使用,局党委对5位工会委员开展集体约谈。

九、关于“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涉农项目监管,督促有关乡镇核减项目合同签约价多计部分,制定并落实《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确保项目资金拨付符合规定。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追回项目招标代理及预算编制费超付资金,安排项目管理人员参加区监管办组织的专业培训。局党委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制定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局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工作。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对旺农支部委员进行“三会一课”记录本、主题党日活动等业务培训。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学习《发展党员指导手册》,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时间提醒清单。重视党员档案管理,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定期抽查检查;吴某某等3人缺失的入党誓词已完成归档;局党委对局机关党委委员、有关支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视人才储备,2023年3月以来,开展公务员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名、人才引进2名。启动“青蓝传帮带”活动,培养干部活动,制定局“青蓝传帮带”活动方案,先后召开局青年干部座谈会和“青蓝传帮带”接力仪式,组成结对师徒61对。加强专业培训,组织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94人次,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15人次。规范选拔程序,开展人事干部业务培训2次,在拟任中层职务实际工作程序中,严格执行《衢江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范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确保记录准确。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紧抓不放、久久为功。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做好“回头看”,严防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任务,持续发力,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区委“青年衢江”建设部署,以完成巡察整改为新起点,扎实开展农业农村三年行动,发展高质高效农业、建设宜居宜业乡村、塑造富裕富足生活,推动衢江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反映。联系电话:0570-8753696,邮政地址:衢江区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办公室,邮政编码:324022;也可以向区委巡察办反映,联系电话:0570-3835127,邮政地址:衢江区行政大楼0536室区委巡察办,邮政编码:32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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