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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原航埠镇何双蓬村党支部书记翁志未严重违纪违法被撤销党内职务-1号娱乐

2021-06-25 来源:市纪委、监委

日前,经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批准,衢州市柯城区纪委区监委对航埠镇何双蓬村党支部书记翁志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翁志未身为中共党员和村级组织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违规套取村级资金;同时翁志未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翁志未同志留党察看处分(处分期自2021年3月18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止)(处分影响期与前次未执行完毕的处分影响期合并计算,自2023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11月17日止),收缴其违纪所得。

翁志未简历:

翁志未,男,汉族,1979年8月出生,浙江衢州人,初中文化程度,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3年10月 — 2020年11月 柯城区航埠镇何双蓬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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