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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纪委市监委组织机构简介-1号娱乐

2020-08-25 来源:衢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派驻(出)机构。内设职能部门为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申诉复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追逃追赃室)、第一监督检查室至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至第六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直属单位为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另设有衢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21个。

中共衢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市委工作机关,设在市纪委。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研究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市纪委市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等。

组织部: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

信访室(申诉复查室):负责接待和处理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综合分析全市信访举报情况;承办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追逃追赃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部门、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有关信息技术保障服务的统筹、协调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的决策部署,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承办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第四至第六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县(市、区)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法规室):负责审理市纪委市监委直接审查调查的党纪政务案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移交需要市纪委市监委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下一级党委、纪委报市委、市纪委批准或者备案的党纪案件;负责提出全市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立规建议;起草全市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请示咨询、解释答复、立法立规后评估、清理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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